在古代,普通的老百姓们除了要维持自己平时的生活,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解决,就是娶妻生子。但是古代娶妻费用是很高的,不只是找一个老婆回来就完事的。
妾的命运还不如老婆,她们直接是被当做礼物一样,被男人们送来送去,就因为这样,还发生过很多悲惨的故事。有一些女子对于这种做法,也是无可奈何,只能欣然接受,但是有些性子比较刚烈的,就受不了这样的对待,想不开的就直接自杀了,这样被人摆弄自己的一生,还不如死了算了,只希望下辈子不再是这样的命运了。后来出现了买卖的方式,就是女子被卖给别人时,通过中间人作证签订一个卖身契,上面写着自己卖身的原因,然后自愿做妾或者是老婆,卖身得了多少钱,拿到钱之后永远不后悔,如果后悔的话,有冰人作证。
为了能让自己的母亲生存下去,就打起了美貌老婆的主意,于是他就跟臧氏商量说,家里实在太穷了,母亲都养不活了,自己决定把她卖给当时一户富裕的家里。臧氏听到后,肯定是不愿意的,但是又没有办法,丈夫执意要卖了她,那个富裕的人家也愿意买,老婆只能顺从了,签订协议之后,臧氏就哭着走了。然后官员拿着卖老婆的钱来供养自己的母亲,他妻子虽然被卖到了有钱的人家,但是心里依旧是有这个丈夫的,就偷偷往家里送东西,即使这样,这个官员还是养不活自己的母亲,后来就去出家了。
几年之后,妻子被卖的这户富裕人家,在打仗的时候死了,妻子便又回去找丈夫,现在生活好点了,就让丈夫跟她一起回家过日子,丈夫同意了,就还俗跟她回去了。这位妻子真的是贤良淑德的代表,被丈夫卖了并没有计较,反而宽容到这种地步,真的是很了不起。在明朝的时候,遇上灾害很多男人都会选择把自己的妻子卖了,有的在跟妻子告别的时候,就很不舍,丈夫看着妻子很伤心,结果两人抱在一起痛哭,彼此都舍不得,心一横,两人都投河自杀了。
后来还出现了一种买卖的方式就是承典妻,典妻指的就是把自己的妻子当做物品一样租给别的男人。这种方式在南北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,当时的朝廷还是禁止这样的行为,不过也阻止不了这种方式的蔓延。典妻里面还包含了两种,一个是质妻,还有一个是雇妻,质妻就是暂时把自己的妻子转给别人,拿到一些费用,再约定一个时间,等自己有钱的时候,再把之前拿的钱还上。雇妻就是雇用的人呢拿一些钱给这个女子的丈夫,约定一个时间,在这个时间内,这个女子就暂时是他的老婆,时间到了之后,再把这个女人送回到她丈夫身边,而雇用的钱就不用还了。
这两种方式一直到了宋朝的时候,还在使用,甚至发展到了更为普遍的现象。在熙宁年间,发生了多次灾害,很多百姓就用了这种方式,把自己的老婆女儿作为典妻,当时苏轼还在奏折中写过,几十年间,这样的买卖形式已经数不清了。在元代的时候,就有官员专门为了这样的陋习而上奏过,希望朝廷能禁止这样的做法,虽然统治者禁止了,但是并没有彻底根除,到了明朝的时候,依旧在实施,到了清朝,也为此制定过相关的政策。
典妻虽然是一种暂时性的形式,但是还很讲究礼仪,一般情况下是要经过媒证,签约,迎娶等过程,并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老婆就完事了。媒证在中间起到的作用就是作证,把男方和女方连接上关系,从中再做个证明,这就是她的任务。租期一般是一两年,如果是典的话就长一点,对于典的妇女还有严格的要求,她们是要具备一些条件的,例如女人必须能生育,还有被典的时间里是不能跟原来丈夫居住的,并且也不能去照顾原先家里的孩子,这些要求都是会写进契约中的。
这样的形式跟买卖是一个意思,妻子被典出去之后,还不是被男人们玩弄着,没有一点自主权,不知道当时的女子是怎么容忍下去的。汉人娶不到老婆怎么办呢?老祖宗就是想的这个办法解决的,你想都想不到。